山东省实验中学2014年音乐舞蹈类特长生招生简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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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实验中学是首批省级规范化学校和省级艺术教育示范学校,学校于2001年底成立艺术教育中心,下设民乐团、舞蹈团、合唱团,在提高艺术特长生专业层次,丰富课内外艺术教育内容,凸现学校艺术教育特色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。我校曾于2004年、2007年、2010年连续三届获得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一等奖,是山东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学校,由于突出的艺术教育工作,我校于2010年被文化部授予 “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”称号。近年来为全国重点大学艺术院、系及各类艺术院校输送了大批高层次后备人才。 根据《济南市2014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》、《2014年济南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、艺术特长生工作意见》精神,经研究决定,2014年我校继续招收音乐舞蹈类特长生,并根据当年中考招生有关政策录取。专业培养依托我校优秀师资,同时聘请有关专家担任指导教师。 一、招生计划及专业(计划20人) 1、器乐:10人(二胡、中胡、琵琶、扬琴、竹笛、古筝、长笛、小提琴) 2、声乐、舞蹈:10人 二、报名条件 1、思想品德优秀、学习成绩优良的济南市应届初中毕业生。具备领取《义务教育证 书》和报考普通高中的资格,其音乐学科日常学习成绩为A级。 2、专业要求: 的艺术比赛中取得市级一等奖以上奖励,有一定演出经验,有乐队经验者优先。 声乐(民族唱法、美声唱法):初中阶段专业达到山东省中小学艺术考试十级以上水 平,或在教育系统举办的艺术比赛中取得市级一等奖以上奖励,具有独唱能力。形象较好,女生身高要求1.64米以上,男生身高要求1.72米以上。 1、报名时间:5月9-10日(8:30-11:30,12:30-18:00) 要求考生本人到场报名,家长可以陪同。现场填写济南市《2014年艺术特长生测试表》一式两份。带初中阶段有关获奖证书的原件,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。 特别声明: 1、凡经我校专业测试合格的同学,务必把我校作为第一志愿进行填报,将来无论是以指标生、统招生还是择校生类别录取的,入校后必须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类不同专业的训练、演出并代表学校参加各种比赛活动,遵守艺术团相关规定。进校后拒不服从学校安排的将取消艺术生资格,追回所免费用并在高考特长生考试中不予以推荐。 2、按照市教育局要求,推荐生试点学校之间不得兼报,如有兼报,经市教育局审核查实,取消参加测试资格。 四、测试安排
注意事项: 1、器乐类考生所有乐器均需自备;舞蹈类考生所需伴奏光盘自备;声乐类考生只能自备mp3格式伴奏,不使用钢琴伴奏。 2、器乐测试顺序如下: 二胡、中胡、竹笛、琵琶、扬琴、古筝、长笛、小提琴 五、专业测试合格名单公示 专业测试合格人数按招生计划1:1的比例确定,测试合格者名单将于5月20日前通过学校网站公示,同时在学校体育馆张贴公示。 招生咨询电话:86016779、86920846
山东省实验中学 2014年5月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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