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山东省实验中学推荐生招生简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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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济南市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》(济教行字[2015]9号),我校2015年继续招收推荐生,招生简要章程如下: 一、招生人数 按照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,我校2015年共招收推荐生93人。 二、招生范围 推荐生招生计划面向市区,凡是符合推荐资格的历下、市中、槐荫、天桥区初中学校及历城第三中学、历城第六中学、历城双语实验学校、济钢鲍山学校、济南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、济南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、孙村中学初中优秀毕业生,经毕业初中学校推荐和我校审核考查同意后可免试升入我校。 请以上各初中学校于5月20日下午5点半前将推荐生材料报我校本校区教导处 (办公楼一层),并于5月22日下午2:00到我校教导处领取推荐生综合测试准考证。 三、推荐条件 1.报名考生须经初中学校按教育局规定推荐; 2.初中三年日常学习成绩(含实验能力考核成绩)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评等级均达到A级,生物、地理、信息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级; 3.填写《济南市初中优秀毕业生推荐申请表》,并经初中学校两名初三任课教师联名推荐; 4.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,报考山东省实验中学后,不可兼报其他学校。 四、选拔程序 学校成立推荐生选拔工作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。对通过初审的学生进行综合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,具体安排如下: 1.综合能力测试 测试时间:5月23日上午9:00—11:00,请报考我校推荐生的初中学生持推荐生综合能力测试准考证,于5月23日上午8:30到我校本校区北篮球场集合。 测试内容:命题依据初中课程标准,不拘泥于教科书,全面测试学生综合能力。 面试名单确定:根据综合能力测试成绩,按照1:1.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学生名单(约140人)。面试名单于5月23日下午5点前在学校网站上公示。 2.综合素质面试 面试时间:5月24日上午8:00—12:00 面试内容: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面试全部结束后,学生方可离场。 3. 录取及公示 按照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占80%、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20%计算综合成绩,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,预录名单于5月25日前在学校网站公示,按要求将推荐生录取名单上报济南市教育局。 招生咨询电话:86920846
2015年5月1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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