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级新生申请寄宿校区递交材料时间


[日期:2016-07-17 14:54] 点击: 字号:[ ]


2016级新生:

请选择寄宿校区的学生,务必于718-21(上午83011:30,下午2:005:00)将志愿网报中现居住地址证明材料,报送山东省实验中学本校区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证明材料包括:1)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。

  (2)户口本原件、户口本首页和索引页复印件(首页和索引页复印到一张纸上即可)。

注意及要求:

1、证明材料需和志愿网报所填现居住详细地址吻合。

2、报送材料时,请将初中学校、准考证号及姓名写在证明材料首页顶端。

3、逾期不报送材料者,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校区安排。
   4、选择走读校区的学生不需提交材料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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