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级新生申请寄宿校区递交材料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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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级新生: 请选择寄宿校区的学生,务必于7月18-21日(上午8:30—11:30,下午2:00—5:00)将志愿网报中现居住地址证明材料,报送山东省实验中学本校区。
证明材料包括:(1)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。 (2)户口本原件、户口本首页和索引页复印件(首页和索引页复印到一张纸上即可)。 注意及要求: 1、证明材料需和志愿网报所填现居住详细地址吻合。 2、报送材料时,请将初中学校、准考证号及姓名写在证明材料首页顶端。 3、逾期不报送材料者,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校区安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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